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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中市中医院 入院宣教内容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 欢迎您/您的家属来我院检查治疗,感谢你们的信任。为了保证整个住院期间我们配合良好,增进双方理解,以期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,我们会在您入院之际作相关告知,同时请您协助做好以下各项。 1.探视规定:7:30—9:00为查房治疗时间,谢绝探视;21:00—21:30后病员休息,请探视人员主动离开病区;幼小儿童请不要带进病区,以防交叉感染;不得带家禽、活鱼、宠物进入病区,以防人畜共患病菌的传播。 2.病人住院期间,请勿离开病房或院外留宿,如擅自外出,由此产生意外或病情变化均由本人负责。 3.请保持病区安静、整洁,多余物品请及时带回家。禁止吸烟、喧哗、打牌,不随地吐痰,瓜皮果壳放入纸篓内。严禁向楼下倒水、扔污物、烟头。 4.爱护公物,损坏照价赔偿,节约水电,不在院内洗晒病员以外的衣服。严禁私自使用电器,微波炉仅供加热熟食,不得煮生食。 5. 陪护人员或探视者不得睡或坐在病床上,陪客椅白天不得使用,晚间统一发放。 6.请勿私自寻医、服药,病员及家属不可私自进入医护办公室、治疗室,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治疗记录,如有疑问可向管床医生、责任护士询问。 7.安全告知: (1).住院期间,请勿携带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,以防被盗。 (2).清洁工拖地后短时间内,因地面较滑尽可能减少走动,谨防滑倒。 (3).年老体弱、视力不佳等病员如需沐浴、如厕应有家属陪伴,以防烫伤、跌倒等意外。 (4).病员如有特殊情况,如头昏、乏力等,请按呼叫铃求助。 (5).病员休息,请谨防坠床。 8.医院欢迎提供改进工作的意见,但如有不遵守医院规定或违规者,医院将给予劝阻、教育,必要时通知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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