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- 就医指导 - 入院须知

扬中市中医院

入院宣教内容
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
欢迎您/您的家属来我院检查治疗,感谢你们的信任。为了保证整个住院期间我们配合良好,增进双方理解,以期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,我们会在您入院之际作相关告知,同时请您协助做好以下各项。

1.探视规定:7:30—9:00为查房治疗时间,谢绝探视;21:00—21:30后病员休息,请探视人员主动离开病区;幼小儿童请不要带进病区,以防交叉感染;不得带家禽、活鱼、宠物进入病区,以防人畜共患病菌的传播。

2.病人住院期间,请勿离开病房或院外留宿,如擅自外出,由此产生意外或病情变化均由本人负责。

3.请保持病区安静、整洁,多余物品请及时带回家。禁止吸烟、喧哗、打牌,不随地吐痰,瓜皮果壳放入纸篓内。严禁向楼下倒水、扔污物、烟头。

4.爱护公物,损坏照价赔偿,节约水电,不在院内洗晒病员以外的衣服。严禁私自使用电器,微波炉仅供加热熟食,不得煮生食。

5. 陪护人员或探视者不得睡或坐在病床上,陪客椅白天不得使用,晚间统一发放。

6.请勿私自寻医、服药,病员及家属不可私自进入医护办公室、治疗室,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治疗记录,如有疑问可向管床医生、责任护士询问。

7.安全告知:

(1).住院期间,请勿携带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,以防被盗。

(2).清洁工拖地后短时间内,因地面较滑尽可能减少走动,谨防滑倒。

(3).年老体弱、视力不佳等病员如需沐浴、如厕应有家属陪伴,以防烫伤、跌倒等意外。

(4).病员如有特殊情况,如头昏、乏力等,请按呼叫铃求助。

(5).病员休息,请谨防坠床。

8.医院欢迎提供改进工作的意见,但如有不遵守医院规定或违规者,医院将给予劝阻、教育,必要时通知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。

 

首页 | 医院简介 | 专家介绍 | 科室介绍 | 就医指导 | 医政信息 | 医疗设备 | 在线会诊 | 健康咨询 | 联系我们

江苏省扬中市中医院 版权所有 地址:江苏省扬中市三茅镇扬子东路125号
电话:0511-0511-88321573 传真:0511-0511-88321573 Email:[email protected]
网址:http://www.jssyzszyy.com 苏ICP备12045026号-1 技术支持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