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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检注意事项 1. 体检前三天内,保持正常饮食,勿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 2. 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、彩超检查,请您在受检前禁食8—12小时,体检结束后方可进食。 3. 糖尿病、高血压、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,请将平时服药携带备用。 4. 准备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受检者,请事先告诉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及子宫颈刮片检查 5.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粪便及尿液检查,待经期结束后再补检。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。 6. 采血时间不能太晚,最好在上午7;30-9;00空腹采血,以免影响检查结果。 7. 接受体检时请告知检查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,电话等信息,以备打印体检单。 B超检查须知 1. 请将您的病史及现有症状详细告知检查医师。 2. 检查上腹部器官时必须空腹8-12小时,小儿空腹5小时。 3. 如同时需做胃镜、钡餐等检查,必须先做B超。 4. 检查妇科(子宫、附件)、前列腺、膀胱时,膀胱须充盈。 5. 如需做肛检者,要当日排空大小便。 体检抽血须知 1. 抽血前一天勿暴饮暴食(尤其饮酒),保证足够睡眠,避免影响结果。 2. 抽血者必须空腹8-12小时,小儿空腹5小时。 3. 如有晕血晕针史,请您告知抽血人员,以便做好预防措施。 4. 招工、应聘体检须于抽血前出示身份证。 5. 抽血前请将衣袖卷至肘关节以上5厘米。 6. 抽血后压迫针眼处3-5分钟。 放射检查须知 1. 请将您的病史及现有症状详细告知检查医师。 2. 请勿佩戴金银首饰。 3. 请勿将硬币、钢笔、打火机等小件物品放在衬衣口袋,避免出现伪影。 4. 检查时请穿一件棉质衣服,衣服上不能印有花纹及饰品,女同志请取下文胸。 | |